为贯彻好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保险法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向各人身保险会员公司下发了《关于推荐使用〈人身保险产品条款部分条目示范写法〉的通知》,要求各公司按照行业指导精神尽快在“十一”前完成相关条款的升级改造及新产品切换。
记者9日获悉,今年6月,中保协组织业内外专家成立“改造人身保险产品法律性条目工作组”,用一个月时间完成了《示范写法》的制订。
《示范写法》是以较为常见的年交保费的终身寿险产品为模本制订。针对新保险法中涉及人身保险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部分,工作组梳理出主要的14个条款,包括合同成立与生效条款、责任除外条款、保险金申请条款、保险金给付条款、宽限期/催告期条款、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条款、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条款、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条款、年龄错误条款以及相关释义等,《示范写法》中均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原则出发进行了行业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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